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內容和范圍有何規(guī)定?針對這個問題,小編對此進行了具體的整理的分析,感興趣的朋友,快來一起看下文吧,這對您的工作和學習或許會有一些幫助和啟發(fā)。
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內容和范圍有何規(guī)定?針對這個問題,小編對此進行了具體的整理的分析,感興趣的朋友,快來一起看下文吧,這對您的工作和學習或許會有一些幫助和啟發(fā)。
問: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內容和范圍有何規(guī)定?
答:個體工商戶可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暫緩繳納當期的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,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。延緩繳納政策僅限于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,不包括利息股息紅利所得、股權轉讓所得等。
實行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,均可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申報期內,對按規(guī)定應當繳納的當期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享受延緩繳納政策。5月1日至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(yè)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2020年第10號)發(fā)布前,納稅人已經繳納符合公告規(guī)定可以緩繳的稅款,可申請退還,一并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繳納。
關于“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內容和范圍有何規(guī)定”的文章,暫時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這里啦!若是您還有疑惑,或者想要了解更多財會資訊,可以點擊文章上方,咨詢會計教練的在線答疑老師,為您答疑解惑。會計教練每天陪您學點會計,助力您工作學習更進一步。
版權聲明:
* 凡會計教練注明 “原創(chuàng)” 的所有作品,均為本網站合法擁有版權的作品,未經本網站授權,任何媒體、網站、個人不得轉載、鏈接、轉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,如需轉載請在文中顯著位置標注“原文來源:會計教練”。
* 本網站的部分作品由網絡用戶和讀者投稿,我們不確定投稿用戶享有完全著作權,根據《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》,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,我們將按照規(guī)定及時更正與刪除。【投訴通道】